北捷前高官傳「愛愛5次」小三遭徵信判刑

已婚的台北市捷運局機工處前處長周湘魁,兩年前和未婚女同事鄭淑鈴發生外遇婚外情,鄭女傳LINE稱周男「好棒的老公」,周也回傳「愛愛五次」、「只想一直待在妳的體內」,士林地院徵信審理後,依十五個與有配偶者相姦罪判鄭女應執行徒刑一年,得易科罰金,周男則獲得妻子撤告。

 

鄭女(四十九歲)昨受訪時哽咽表示,她過去將周男當作「老公」,但周男聯手妻子控告她,讓她很「心寒」,鄭考慮不再上訴,並呼籲其他女性:「千萬不要相信已婚男人的承諾!」周男已退休,《蘋果》無法外遇調查聯繫他。

 

妻原諒丈夫撤告

判決指出,周男(五十六歲)和鄭女原都任職捷運局機工處,二○一三年七月間,鄭女調任台中後才開始交往,並多次相約汽車旅館或周男住處嘿咻,但兩人交往半年後鬧翻。
北市議員張茂楠去年在議會質詢踢爆,這段婚外情是由周提分手,原答應要支付鄭女三十萬元分手費卻不認帳,還找來捷運政風室要求鄭女簽和解承諾書。而周妻原本就因在家中發現女生髮夾,懷疑周男偷吃,看見議員質詢新聞後,憤而控告周男與鄭女通姦,但周妻後來原諒丈夫撤告,僅鄭女遭起訴。

「想待在妳體內」

法院開庭時,周男與妻子相偕出庭,並提出與鄭女LINE的鹹濕對話,其中周男曾說:「第一晚,愛愛五次」,鄭女回傳「好棒的老公」。數天後周男又傳LINE:「只想一直待在妳的體內」等語,證明兩人確曾性交。
鄭女辯稱,周男不舉,根本無法性交,為了治療周男性功能障礙,才會與周男「空中愛愛」,但法官不採信,認定鄭女與周男通姦十五次,鄭女應執行徒刑一年,得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。可上訴。
北市政風處長劉明武昨說,周湘魁去年因爆發婚外情被依言行不檢記大過一次。捷運局說,周於今年四月辦退休,不評論私人情事。